2007年9月,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卫农卫发〔 2007 〕 253号)。合作医疗基金要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偿,当年筹集的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