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移交工作涉及湖北、河北、陕西、山西、贵州等省市7所军工医院。根据《军队移交的保障性企业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卫生部负责7所军工医院移交的协调落实,今年3月组织了有关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军工医院、总后勤部、财政部有关领导参加的协调会,明确各自职责并从部规划财务司抽专人负责督促协调工作。目前,各地正在积极落实接收军工医院的具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