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成立的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由人事部门和有关方面的人员组成。调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各部门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或者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应是单数。事实上,调解机构的受理范围比仲裁机构受理的范围要宽,由于目前仲裁只能处理部分争议,把仲裁处理范围以外的争议也纳入到调解的范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