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法》于1997年12月29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同日由国家主席公布,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于采血、供血、用血等的管理及其法律责任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