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