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年初按上年度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人数和当年确定的补助标准预拨当年补助资金,次年按各地上报的截至上年末实际住院分娩农村孕产妇人数,并统筹考虑各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绩效考核情况,结算上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多拨资金抵顶当年预拨资金,少拨资金予以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