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2009年卫生部继续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四川、重庆、甘肃、青海、宁夏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同时,设置了15个水性疾病监测哨点,以学校和医院的肠道传染病和症状为主要内容,收集报告水性传染病疾病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