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按照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提出的“ 2009年底前,农村居民试点建档率达到5%”的要求,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选择具备良好工作基础的县(市)。截至2009年底,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建档率约为8.22%,完成了阶段性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