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为了加快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经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批准,成立了由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组成的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