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医学高等院校,可以按有关规定,在已有的硕士点或博士点中自行审批增列研究生导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大多数高等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可以在学校的授权下,组织开展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一般程序为:1 ﹒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分委员会。5 ﹒上报上级负责部门,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正式成为研究生导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