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特别强调了对于未经卫生部临检中心组织的专家组技术验收并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擅自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的医疗机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予以公告。检验的单位,违反以上要求任何一条,除责令停止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外,还要对其医疗机构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