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刘某2009年12月因为外伤在某乡镇卫生院注射了辽宁某制药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而产生了异常的反应,遂将某乡镇卫生院以及辽宁某制药公司告上了法庭。在法院的调解下,被告辽宁某制药公司除承担原告在住院期间的治疗费5万余元外,还一次性补偿原告1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