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20年代初,我国即出现了“专有护士、专用护士”亦称“私有护士、特别护士”,是指在医院、家庭或旅馆中对病人进行精细的床边护理的人员。最初仅在为数不多的大城市中规模和条件较好的大医院开展,以北京协和医院为开端。因为专用护士无专门的组织管理亦不注册,故问题很多。1932年,中华护士会第十一届全国护士会员代表大会期间,对如何更好地管理、组织、限制与保护特别护士(后统一称为“特聘护士”)等问题进行了专门讨论,并制定了若干规则。明确专门护士的责任是使病人康健、身心舒适、精神愉快,要求护士敏捷、机灵果断并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