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病病人报告、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各医疗机构对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进行传染病报告卡填报的同时,还要填写《肺结核病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以将病人转诊到结防机构作进一步检查诊断。结防机构要充分利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报告的肺结核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对于医疗机构转诊未到位的病人开展追踪工作,填写《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追踪情况登记本》,并将病人转诊追踪信息录入《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肺结核病人转诊追踪信息主要包括:基本报告信息、转诊追踪信息和到位信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