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2 — 23日,卫生部、中央编办、财政部有关司局人员组成3个调研组,分别对吉林和江苏、海南和四川、江西和河南6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和经办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与各地省级卫生、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地市级和县级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农民代表进行了座谈,实地考察了县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并现场走访了农民。政府举办的事业性经办机构成为六省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的主体,县级经办机构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相关设施和工作经费由县政府负责安排,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