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证能力又名证人能力,是指任何公民自己看到或听到的真实情况,并能提供对案件有关的证言的能力。精神疾病患者或出于受到妄想、幻觉支配,或由于思维障碍,或由于智能障碍等致使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真实情况,都属于无作证能力。人格障碍没有感知、记忆、思维和言语的实质性损害,当事人能够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自己,故人格障碍者具有作证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