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基础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人事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中明确了第四批继承工作与学位衔接的相关内容,遴选确定第四批继承工作指导老师530名。为做好学位衔接工作,与国务院学位办共同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攻读临床医学(中医师承)专业学位相关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