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于外源性化学或者物理因素所致的损伤和疾病称为环境和职业性疾病。这些暴露可发生于室外和室内环境,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或者人们自愿(如药物滥用、酗酒和吸烟等)或非自愿地(如将胎儿、婴儿和其他人置于药物、乙醇或环境中烟草烟雾的暴露中)接受。广义地说,所有外源性因素,包括化学、物理、营养,甚至传染因素对于人的损害都包括在环境病理学的范畴之内。但在习惯上,环境病理学不包括传染性因素导致的疾病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