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管理措施,2009年6月,卫生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对集中空调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对现行的一些监管措施进行了完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达到卫生要求的,视为公共场所卫生设施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不给予新办、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