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选派非常了解本医院的医院重症患者诊疗管理者,并能与评审员进行讨论的人员参加重症患者诊疗管理系统追踪(检查)小组,陪同评审员完成评价工作。建议选派以下人员比较合适,但并不局限于这些人员,包括:1 .医院各类ICU人员(主任、医生、护士等)。为了促进和有利于评审员与医院之间交流意见,医院应选择合适的人员、人员不宜太少,至少是上述所列。6、9项范围的人员,包括小组参与重症患者诊疗管理系统追踪讨论,也可以根据检查内容变换部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