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的药材检定通则把“性状”项单列,从药材的形状、大小、颜色、表面特征、质地、断面、气、味等方面制定了检定方法与标准。并规定,凡“性状特征与规定不符者”归入“杂质” ,所以性状特征属于法定质量标准。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中药均设有“性状”标准项。2005年版《中国药典》收载的551种药材及饮片全部有“性状”标准,而“含量测定”标准只有281项,足见性状鉴定在法定标准中的权威性和重要性。这些数据触目惊心,同时也说明性状标准在中药商品抽检时的作用不容忽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