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1953年以前曾一直采用美国结核病协会(NTA)1922年制定的肺结核分类法,以结核病变所占肺部的范围大小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因此原“肺结核分类”有理由修改为“结核病分类”,以更符合结核病发生、发展规律,有助于控制结核病,并与国际结核病的分类进行接轨。原发结核病可反映出原发感染的情况,血行播散结核病可一定程度地反映原发感染的严重度,继发结核病则反映出成人结核病,这几者之间的比例可作为有关防治措施的根据。故结核病分类中有必要包含原发结核病、血行播散结核病和继发性结核病的内容。结核病的分类法原则是为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