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卫生部已制定颁布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部分》和《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等食品卫生检测标准和规范,基本上满足了我国食品卫生限量标准对检验方法的要求。且广泛应用于我国各级食品卫生检验机构(包括进出口检验)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包括17种实验方法,基本满足了食品污染物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的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