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复议工作,是随着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相关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卫生部就成立了卫生部行政复议委员会,由部领导和相关司局长参加,在部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委员会下设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在制度建设上,为促进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卫生部早在1996年就制定了《卫生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并在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及时对《卫生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通过不同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监督功能,及时反馈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