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为了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院内感染管理工作,控制医源性感染,卫生部印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妇幼保健机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妇幼保健机构院内感染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函》,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2009年12月,卫生部组成由医院感染管理、妇幼保健、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等专家组成的专项工作督查组,分别对福建省、重庆市、湖南省的省、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院内感染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督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的落实和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