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我局新‘三定’规定”)。新“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我局拟订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职能,强化了我局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责,理顺了我局与各综合性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按照新“三定”规定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工作已基本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