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医学专著速查系统

[速览]第七节 再用药原则及步骤

经过上述对症处理,不良反应基本消除后,根据结核病病情,绝大多数病人需要继续抗结核治疗,再应用抗结核药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步骤:1 ﹒因抗结核治疗方案为多药联合,故应仔细分析病史,辨明服药与药物不良反应出现的时间顺序,尽可能确定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5 ﹒对于用药后肝脏曾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在肝功能指标恢复正常后,在组成新的抗结核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该考虑选用对氨基水扬酸异烟肼取代异烟肼。6 ﹒发生超敏反应后的加药顺序从引起超敏反应可能性最小的药物加起,逐一加起,每种药物之间应间隔3~5天,试药期间避免进食易过敏 ......

——《结核病》
书名:《结核病》
栏目:结核病 > 第四十二章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和临床对策
作者:马 玙 朱莉贞 潘毓萱
参编:马玙,马伟路,于维琴,王林,王忠仁
页码:570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12-01
© 2015-2019 天山医学院 XiaBBY#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