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求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主要分为组织准备、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检查总结五个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