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体肾脏移植最大的伦理学问题是一个家庭和个体的“风险受益比”的评估。只有在利益远大于风险、并且捐献者及其亲属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活体捐献器官,才是伦理学上可接受的。根据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器官移植准入或指定医院必须成立“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和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医疗机构进行活体器官摘取前,主持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听证会,邀请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专家和活体器官捐赠者本人及其家属参加。确认符合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和医学原则、是活体器官捐赠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