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精神卫生人力资源配置,应纳入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总框架中,在精神卫生体系建设规划中,总体设计。教育、民政、公安、社团和社区、乡镇等部门和单位中的许多人,正在或将要进行属于精神卫生范畴的工作,也属于“精神卫生”人力资源的范畴,同样需要发展。4‐3‐3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承担预防职能和社区指导职能,应该设置专门科室、配置相应比例的人员,从事精神疾病防治工作。4‐3‐5心理治疗师、精神科社工师、精神科康复师等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目前奇缺,需要相关部门协调,制定发展规划、培养方案及行业规范,推进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