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做好抗震救灾卫生监督、奥运公共卫生保障、推进机构改革以及三鹿奶粉事件应急处置等阶段性重点工作的同时,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队伍管理,努力加强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以及医疗执法监督工作。针对卫生监督员在执法中因玩忽职守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组织对卫生监督员刑事责任追究等问题进行研究,并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到河南开展了联合调研。编印《血液监督案例评析汇编》,并免费下发给各省,用于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