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1:病人男性,1944年生,高中毕业,机关职员。医师:回过头来说,你在公共场所取出阴茎向妇女们显示甚至挨触她们,就行为本身来说,和上面讲的儿童行为有什么不同呢?一周后第二次会见时,病人说,上次和医师谈话时,医师没有用“大道理”来批评他,只说他有儿童的行为,心理轻松了些,不老是责备自己是“犯罪”了。医师问他,在内心里是否认为妇女们愿意看他的阴茎,欣赏他的露阴行为,病人立刻承认,病人说关于这一点以前也没有深入想过,但内心确实有这种想法。一年后,病人来信,行为已完全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