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医学专著速查系统

第十四章 附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第八十二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担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格。 ......

——《中外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研究》
书名:《中外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研究》
栏目:中外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研究
作者:李涛
参编:王焕强,朱宝立,李智民,张幸,邵华
页码:203-207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1-01
© 2015-2019 天山医学院 XiaBBY#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