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6月起,由全国政协牵头,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就对广东、贵州、云南三省的中医及中医立法工作进行了调研。根据部务会提出的具体修订意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条例(草案)》(送审稿)有关立法依据、民族医药、医疗气功管理、广告管理和中药管理等内容进行了部分修订,卫生部已于2001年10月25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条例(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法制办。目前,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务院法制办积极协调,努力争取2002年条例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