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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4.复检

复检是在危及生命的损伤已被诊治,对伤病员的进一步危害已减低到最低程度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诊治伤病员可能存在的其他较不重要的损伤。复检就是对伤病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望、触、叩、听的体格检查。当检查者与伤病员不能正常交流时,如伤病员为昏迷、小儿和聋哑伤员,则复检就显得更为重要。复检时必需正确地进行检查,使伤员全身的每个部位都不会被漏检。复检完成之后,根据检查中获得的资料,结合重要体征和创伤计分方法,对伤病员进行重新分类,并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如果病人是仰卧位,同时怀疑脊柱有损伤,翻转伤病员时应由三人扶伤员躯干,使 ......

——《灾难医学.技术篇》
书名:《灾难医学.技术篇》
栏目:灾难医学.技术篇 > 第一篇 总 论 > 第三章 医学救援基本技术 > 第二节 现代医学救援技术体系 > 三、检伤分类技术 > (三)检伤分类的常用方法
作者:侯世科 樊毫军
参编:王正国,范维澄,王振国,单学娴,丁 辉
页码:71-72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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