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药效学评价离不开剂量的概念。严格地说,药效最终是指在人体所能接受的剂量下药物所产生的作用。因此剂量应有限制,不能无限制扩大,尤其是在离体实验中,如果剂量和浓度不受限制,而实验者总希望看到阳性结果,就会做出各种各样的药理作用,但这些作用并没有实际临床意义。在新药的药效学评价中,无论是在什么水平、什么层次上的观察,都必须能在整体条件下、在接近治疗剂量时出现药效才有意义,否则只能得出片面的结论。研究过程中不能因为追求最佳疗效而随意提高剂量,因为大剂量时除了原有药理作用外还可能出现其他作用和毒性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