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根据《卫生部关于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监督发[ 2007 ] 248号)的要求,自2007年9月1日起进行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时,凡与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有关的指标,应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以下简称《标准》)执行,卫生部2001年6月7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通知》中附件1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和附件7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同时废止。按照《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进行检测和评价获得卫生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