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学目前分类原则为兼顾症状学分类和病因、病理学分类,分类与诊断应继续向病因病理诊断的方向努力,有条件按病因病理分类者应按此分类。例如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应激相关障碍中的某些精神障碍应尽量按病因病理学分类。其他病类目前主要用症状学分类。根据我国的社会文化特点和精神障碍的传统分类,某些精神障碍暂不适合于国内,如《 ICD‐10 》的性欲亢进、童年性身份障碍、与性发育和性取向有关的心理及行为障碍的某些亚型、出于心理原因渲染躯体症状及同胞竞争障碍等未纳入《 CCMD‐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