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外办、公安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八、符合本通知第一、二条规定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实习所在地的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三、从2002年中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开始起,接受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