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定义将民间组织分为政府背景的民间组织、“草根”民间组织、国际民间组织三大类,三类民间组织由于组织特点、运作模式等不同,分别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和功能。由于行政法规对民间组织设立的要求门槛较高,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审批才能注册登记,这种双重管理的体制使得“草根”民间组织难以获得合法资格,从而限制其发挥更大的作用。部分民间组织采取工商注册的办法获得合法资格,以“营利”的性质从事非营利的公益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