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干事应该成立审查委员会,其职责如下。二、审查委员会应被视为专家委员会,应服从于《世界卫生组织咨询团条例》,除非本条另有规定。一、审查委员会应该为每次会议起草报告,陈述委员会意见和建议。二、如果审查委员会对审查结果意见不一,任何成员有权在个人或集体报告中表述不同专业观点,陈述坚持不同意见的理由,此类报告应成为审查委员会报告的一部分。四、总干事可应审查委员会要求或主动任命一名或数名技术专家担任审查委员会的顾问,顾问无表决权。七、长期建议应该由总干事向随后一届卫生大会提交供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