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医学专著速查系统

[文献资料]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患者死亡.第四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收到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应当对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 ......

——《医学生医患沟通教程》
书名:《医学生医患沟通教程》
栏目:医学生医患沟通教程 > 附录4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作者:刘江华 贺军
参编:杨林,李凌,唐惠芳,冯耀光,刘进
页码:210-211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5-01
© 2015-2019 天山医学院 XiaBBY#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