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2月,中学生张某在父亲的带领下去某医院做牙齿矫形。这一手术带来了并发症:左上门牙牙髓坏死。经鉴定,这一手术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张家还是获得了3000多元的赔偿。原因在于,市北法院昨天判决医院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据了解,这是青岛市首起患者因知情权状告医院获赔偿的医患官司。本案中的拔牙不是大手术,虽然痛苦不大,通常是安全的,但是只要进行手术就可能存在危险,医院应当将医疗风险即有可能产生并发症这一情况明确告知患者张某,但是却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由于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中存在过错,侵犯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