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的药物治疗可分为急性期、巩固期、维持期治疗三个阶段。根据精神症状的特点及经济状况,尽可能选用疗效确切、症状作用谱广泛、不良反应轻、便于长期治疗、经济上能够负担的抗精神病药物。但随着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在精神分裂症急性期的广泛应用,急性期治疗的药物剂量和不良反应已远远小于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因此维持期的减药似乎也不再十分重要,适用于第一代药物的减药原则受到冲击和挑战。中国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中规定维持期的长短根据患者的情况决定,一般不少于2~5年。特殊患者:对有严重自杀企图、暴力行为和攻击行为病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