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命科学的迅速发展和生物医学高新技术的崛起,医务人员在临床实践中对人生命过程的干预能力更为强大,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伦理学难题。于是,医学伦理委员会这样一个讨论伦理困惑、思考伦理对策、指导人类的生命科学与医学实践的比较有效的工作机构产生了。卫生部2009年3月公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并指出:“属于第三类的医疗技术首次应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