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2009年组织在全国开展了饮用水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截至2009年11月30日,除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了检查结果。共检查供水单位58827家,其中,地级市市区的市政水厂903家、自建水厂2543家、二次供水单位22200家,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市政水厂2458家,农村乡镇水厂13872家,学校自备供水16851家。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供水单位6565家,限期改进6071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