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被重视的医院权益问题已经摆上了议事日程,医院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对内对外的法律关系包括三个层面的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医院性质地位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管理文件。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不可分割的,存在于法律的统一体中,既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总之,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既是为病人治病的医生,同时又是社会的自然人,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对工作精益求精,切实做到“病人是上帝”,切实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