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诉,1959年后20多年来,多次在公共汽车上或人多的商店里取出阴茎向女人出示,曾因此被揭露、拘留10余次,被打伤多次。医生又问他,在公共场所取出阴茎给别人看,或在公共场所取出阴茎随地小便,这种行为在什么年龄的人身上不受社会谴责?这种行为发生在他这样的年龄人的身上是否相称?病人思索了一下说,他以前从来没有这么想过,当然这种行动和他的年龄是不相称的。医生指出,他的这种行为实际上是用幼年的取乐方式来解除成年人的精神苦闷,用幼年表达性欲的方式来满足成年人的性欲。自称对过去的女友非常眷恋,没有心情再和别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