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妊娠期抑郁症患者,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选择治疗方案。如既往无抑郁症病史,妊娠头3个月出现轻度抑郁,应首选非药物治疗。曾有轻至中度单次抑郁发作史,目前在服用抗抑郁药病情稳定,已孕或想怀孕者,应试行减药或停药,此时心理治疗可能有效(如认知行为疗法)。轻至中度抑郁症患者需要继续治疗,如既往用SSRIs有效,现准备怀孕或已孕,应选择半衰期较短的药物,如帕罗西汀、舍曲林等,在确定妊娠后立即停药,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在胎盘循环建立之前被快速清除。TCAs中以去甲替林较好,SSRIs中可选用氟西汀等。对长期反复发作的惊恐障碍的患者,在妊娠期使用抗焦虑药,可采用需要时服用的方式,也可长期用药,视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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