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于1791年由诺伊曼制成。我国于1958年上海集成制药厂生产,它是以紫苏油经蒸馏除去低沸物后加碱液处理,酸化精制而成。微溶于水,极易溶于乙醇、乙醚、冰醋酸、苯、液体石蜡等有机溶媒中。比苯酚有更强的杀菌力,且毒性小,具有防腐、局麻和镇痛作用,主要用作口腔除臭剂和牙髓失活剂。外用,抗真菌、抗寄生虫、消炎、止痛、止痒。粉剂和软膏剂用以治疗湿疹、尿布疹、皮肤真菌感染、裂伤、冻疮、痤疮。对组织有一定刺激性,本品遇蛋白质后抗菌作用减弱。乙醇溶液:1%~2%,外用。口腔制剂如麝香草酚醑、牙髓慢失活剂、牙髓快失活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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